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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计生局发[2006]81号
关于印发《锡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锡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综合改革 新机制 实施意见 通知
锡林郭勒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06年9月18日印发
锡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全面提高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就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线,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更好地满足育龄群众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盟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的目标是:各旗县市区通过全面开展综合改革,在5年里,形成“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两个转变”,全面提高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2008年末,全盟初步建立新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系;建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分类指导、分线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2010年末,在全盟全面建立新机制,各项工作全面实现依法管理程序化、村(居)民自治制度化、优质服务规范化、政策推动多元化、综合治理职责化。
2006年,全盟将重点在优质服务方面实现新突破。
2007年,全盟将重点在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方面实现新突破。
各地要围绕全盟的突破目标,实现在优质服务、政策推动和综合治理方面新突破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创建富有地区特色的突破目标。
2006年,东乌旗、西苏旗、多伦县、正蓝旗、西乌旗在优质服务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2007年,乌拉盖在政策推动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二连市、锡市在综合治理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太旗、多伦县、白旗在村居自治方面实现重点突破。黄旗、阿旗、东苏旗在依法管理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二、主要内容
综合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目标;全面提高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一)建立新机制,依法管理是保障。
依法管理就是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依法行政的权益,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二)建立新机制,村(居)自治是基础。
推行村(居)自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等纳入村(居)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让村民行使村民组织法赋予的权利,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广泛开展群众评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基层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在农村牧区,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在城镇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明确街道、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居民、流入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在管理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
(三)建立新机制,优质服务是手段。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和完善技术服务机制,拓展技术服务领域,加大投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以旗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中心,苏木乡服务所为主体,村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的作用,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配备现代化科技设备,规范各项技术标准,突出行业优势,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县、乡、村三级服务机构达到自治区统一标准,技术人员配备数量、比例满足工作要求。要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选准优质服务的突破口,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避孕措施注重及时安全可靠,群众满意。
强化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注重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的宣传作用,搞好图文、声像宣传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倡导温馨化、个性化、咨询化、启发化的宣传服务,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与群众切实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四)建立新机制,政策推动是关键。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和人口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积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种奖励和优惠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好对双女结扎户实行一次性奖励补贴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保险制度,确保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感到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农村可在子女入学、宅基地划分、草牧场承包、扶贫资金、项目贷款等方面进行倾斜;城镇可在子女入托、入学、生殖健康服务、系列保险等方面给予照顾。各地要通过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事业,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按照集体补充、个人自愿参保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牧区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五)建立新机制,综合治理是核心。
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核心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是建立新的管理机制的重中之重。同时,要把综合改革工作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进行重点考评,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制定出台有利于现行人口政策、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同公安、法院、工商、统计、卫生、民政、城建、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尤其是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实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三、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点。
各地经济情况、人口状况也不尽相同,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前提下,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周密组织,精心布置,逐步实施。
(三)拓宽思路,勇于创新。
各地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投身于改革创新之中,政府要为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证人、财、物的到位。大胆借鉴、推广已取得成果。要依靠群众,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协会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只要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利于服务人民群众,就要采纳、应用、推广,力求在理论、制度、科技、能力、载体五个方面上创新,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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